※本系统仅限物权法所规定属工商机关登记范围内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的在线填录与打印使用。
※完成信息在线填录后请及时打印并携带其它相关资料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在线填录信息在保存后30天内未有打印并送至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将被系统自动清除。
※ 动产抵押登记时间以工商部门现场受理相关纸质资料日期为准。
该办法由国家工商总局于2016年9月1日出台,同时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废止。